集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
|
 近日,从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传来消息,我集团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“全国文明单位”称号。 中央文明委2011年12月20日共表彰了27个全国文明城市(区)、899个全国文明村镇、1794个全国明单位。“全国文明单位”是中央文明委对一个单位授予的最高综合性荣誉称号,标志该单位在“物质文明、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”建设方面相互促进,协调发展,并取得显著成绩。 近年来,集团公司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同步发展,成绩显著,先后荣获重庆市首批两新组织示范单位、重庆市文明单位、重庆市文明单位标兵等多项殊荣。 (党办 吕逢逢) | |